为适应学校教学、科研发展的需要, 2008 年拟招聘以下人才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1.高等院校、科研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;
2.教授、研究员、主任医师(年龄 50 岁以下);
3.副高职称(年龄不超过 40 岁);
4.博士毕业生(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);
5.硕士毕业生(年龄一般不超过 30 岁)。
二、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政策
1.《广东医学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
2.《广东医学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》
三、《人才需求表》
四、联系方式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西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学院人事处(邮编:523808)
电话:0769—22896203、22896125
联系人:王老师、杨老师
电子邮箱: gdmcrsc@gdmc.edu.cn
广东医学院人事处
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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